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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爭奪賭位 龍門鎮這男子拔刀傷人獲刑又賠錢
賭博本是不對,為了爭奪一席賭位,與他人打架,并拔刀傷人更是不對。這不,廣西浦北縣一男子譚某在看賭時也想參賭,強行要求他人讓位未果,年輕氣盛的他竟然拔刀將三人刺傷,最終譚某為自己的一時沖動行為而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近日,廣西浦北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譚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附帶民事賠償三受害人龍甲、龍乙、龍丙的各項損失合計24755.44元。
2016年1月5日22時許,譚某駕摩托車搭其妻子來到浦北縣龍門鎮某村一賭場,在旁邊觀看了一下后,譚某也想要賭兩把,就強行要求正在賭博的龍丁讓位,龍丁不同意,兩人為此發生爭吵,并要追打龍丁。在場的龍甲和先后來到的龍乙、龍丙見狀便上前勸說,譚某便拔出一把尖刀刺傷了龍丙的腹部、龍甲的左腹部和左前臂、龍乙的左前臂。對打中,譚某頭部被打中,受了皮外傷。在場的一些村民圍過來要打譚某,因見其手上有刀,不敢上前。譚某見狀,扔下摩托車,攜妻子徒步逃跑了。當晚,受傷的龍甲、龍乙、龍丁便被送到浦北縣人民醫院治療,經鑒定,龍丁的人體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龍甲、龍乙為輕微傷。
另查明,譚某因犯搶劫罪和尋釁滋事罪,于2010年9月28日被浦北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2012年10月5日刑滿釋放。2017年6月20日,譚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在審理過程中,譚某的親屬代譚某將10000元賠償款交到浦北縣人民法院。
浦北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譚某在賭場與他人發生矛盾,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二級、兩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案后,譚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在審理過程中,譚謀盡其所能賠償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三被害人與譚某混合打架,存在過錯,為此可對譚某酌情從輕處罰。譚某持刀傷害他人,酌情從重處罰。譚某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以后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由于三被害人與譚某雙方是混合打架,三被害人對損害的發生存在過錯,因此,可相應減輕譚某的賠償責任。據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浦北縣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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